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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编制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1-03-16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有关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2010年,我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建设已经结束。为加快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地区造林绿化步伐,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规发[2011]37号)文件精神,省厅决定在全面总结我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我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为了科学编制《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内容

请参照《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见附件)。本次规划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规划。国有(农)林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本级规划,市级汇总和上报时要将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一同上报。

二、关于规划编制的形式和程序

本次规划编制以县(市、区)为单元,从下到上逐级编报规划;省辖市林业(农林)局负责辖区内各县(市、区)规划数据的汇总和材料把关。省级规划初稿完成后,从上到下征求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基础上,进行专家论证;最后按程序报批。
     
三、关于规划编报的时间

2011415前,请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将所辖县(市、区)规划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一式3份上报省厅。

四、关于规划编制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我省长江流域包括南阳、信阳、驻马店、洛阳、平顶山、郑州、开封、周口、商丘、漯河、许昌等11个市的94个县(市、区),流域范围广,面积大。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对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规划编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抓紧工作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落实规划编制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科学编制规划。

在全面总结工程前期建设成效、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生态建设的需求出发,兼顾近年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变化及相关灾害的发生特点等因素,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目标、内容、规模和重点,科学论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成果要求

1.县级规划要求。县级规划文本参照“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附件一进行编写,可不做投资测算及效益分析。县级规划附表按照“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附3逐一进行填写。

2.市级规划要求。市级规划附表按照“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附2填写附表12-23

3.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表格。涉及到面积的数据均取整数,规划所涉及表格均以下发的表格为标准,不得改动表头。

(四)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信息沟通

各地在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不明事项要及时向省厅规划编制组反映,各省辖市要尽快将市、县两级规划编制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报至我厅,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编制进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瑜林  黄强  万猛  037165697199  65698797  65693509

电子信箱:xyl5697199@yahoo.com.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北路81

邮政编码:450045

特此通知。

1.附表: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范围县级行政单位表

2.附件: 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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