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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绿化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厅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1-02-12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各省辖市绿委、林业(农林)局: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造林作业设计力求高质量

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中期调整已经完成,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7号)下达的造林目标任务,进行外业调查,选择合适的造林地,依照《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和《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试行)》(豫林造[2008]253号),认真组织编制好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把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2011年度造林作业设计依据中期调整规划进行编制,使用电子地图,将所有工程的作业设计编绘一本说明书、一套表格、一套图纸。对国家安排的造林工程在汇编的基础上再单项成册,以便核查验收。对今年省级安排的更新造林任务也应单项设计,分类统计。

各地请于2011225日前将编制好的年度造林作业设计(纸质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厅造林处。年度造林作业设计经省林业厅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造林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工程所在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和县(市、区)林业局的变更作业设计,报省林业厅审批。没有批准变更的作业设计施工面积省厅将不予核查验收。

二、从严要求,造林面积进行全核查

2011年林业生态工程核查,不再参照各地的自查报告,按照年度造林作业设计逐小班、逐地块全面核查,核查仍然只对该年度新造林面积。对不按作业设计施工,小班移位,或用往年造林小班重复上报的,按面积比例进行扣除,补植补造不计入造林面积。核查结果仍计算“两率”,造林面积核实率用于计算完成目标任务,核实合格率用于实际奖补面积。

(附件已发纸质,略)

一一年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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