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绿委、林业(农林)局: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造林作业设计力求高质量
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中期调整已经完成,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7号)下达的造林目标任务,进行外业调查,选择合适的造林地,依照《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和《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试行)》(豫林造[2008]253号),认真组织编制好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把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2011年度造林作业设计依据中期调整规划进行编制,使用电子地图,将所有工程的作业设计编绘一本说明书、一套表格、一套图纸。对国家安排的造林工程在汇编的基础上再单项成册,以便核查验收。对今年省级安排的更新造林任务也应单项设计,分类统计。
各地请于
二、从严要求,造林面积进行全核查
2011年林业生态工程核查,不再参照各地的自查报告,按照年度造林作业设计逐小班、逐地块全面核查,核查仍然只对该年度新造林面积。对不按作业设计施工,小班移位,或用往年造林小班重复上报的,按面积比例进行扣除,补植补造不计入造林面积。核查结果仍计算“两率”,造林面积核实率用于计算完成目标任务,核实合格率用于实际奖补面积。
(附件已发纸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