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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编制《河南省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林业(农林)局:

2010年,我省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建设即将结束。为加快平原绿化地区造林绿化步伐,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规发[2010]257号)文件精神要求,省厅决定在全面总结我省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我省平原绿化三期工程建设。为科学编制《河南省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划单位

本次规划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规划。国有(农)林场、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本级规划。此次需要进行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编制的县(市、区)见附表。

二、关于规划编制的形式和程序

本次规划编制方式和程序:按照《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编制技术方案》(详见附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报批。

各县(市、区)要根据《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中期调整方案要求进行调整后的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厅提供的统一模式提报资料和数据(详见附件中县级规划附表),省厅经汇总后,按照统一的审查办法对各地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步意见后反馈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认定后再反馈省厅,经省厅审定汇总、上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后实施。

三、关于规划编报的时间

20101210前,请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已正式文件将规划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一式3份上报省厅。

四、关于规划编制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实施全省平原绿化三期建设工程对改善农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规划编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工作部署安排,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事求是

在全面总结平原绿化工程前期建设的成效、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解决“三农”问题对平原绿化的迫切要求出发,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林业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造林绿化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目标、内容、规模和重点,并组织各方面专家充分论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处理好重大利益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平原绿化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切实保护好耕地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平原绿化质量和效益。其次,要处理好平原绿化与其他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部门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关系,在工程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相互配合衔接,避免重复建设。

(四)规划成果要求

1.县级规划文本要求。县级规划参照“省级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编写提纲”(详见全国平原绿化三期规划中附件一)编写。

2.县级规划附表要求。县级规划附表用附件二“县级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附表”,规划所涉及附表均以下发的表格为标准,不得改动表头。

3.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以公顷、千克、元为单位的数据均取整数,以万元、万公顷等为单位的保留2位小数。

(五)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信息沟通

各地在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不明事项要及时向省厅规划编制组反映,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编制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

光增云  037165906501

电子信箱:guangzengyun@126.com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郭利华  037165697078

电子信箱:13283809192@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北路81

邮政编码:450045

1.附表;河南省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范围县级行政单位表

2.附件。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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