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林计〔2010〕179号
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林业(农林)局、财政局、农开办:
为了规范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河南省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本着满足和服务于《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按照《项目指南》的规定编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名优经济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编制。生态示范项目建议书及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编写参考大纲》规定的格式编写。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将编制好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林业、财政、农开办联合行文逐级上报,同时上报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省直管县按上述要求直接上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8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分别呈报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省财政厅农发办外资及部门项目处各3份。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无配套资金承诺函的,不予受理。
《项目指南》、《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建议书编写参考大纲》、《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及相关附表在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