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是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指导造林施工和开展造林核查的主要依据。1月25日,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的通知》(豫林造〔2010〕18号),并举办了培训班,对2010年造林作业设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力量,认真开展造林作业设计的外业调查和内业设计工作。截止目前,部分县(市、区)按要求及时上报了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台账和造林作业设计文本。但仍有部分县(市、区)组织不力,工作迟缓,未能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有的上报材料存在缺漏项,还有的随意更改年度造林计划等,直接影响到了造林的进度与质量。为进一步严格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必须按计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设计验收的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要求:
一、3月8日前上报造林作业设计的,省级造林核查按作业设计面积的15%抽查;
二、3月23日前上报造林作业设计的,省级造林核查按作业设计面积全部核查;
三、3月23日以后上报造林作业设计的,省级不再核查,不兑现造林“以奖代补”资金。
上报造林作业设计材料包括: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台账、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及附图、附表(纸质、电子文档各一套)。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省林业厅不予受理。请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务必于3月1日前将该通知下发到所属有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已上报造林作业设计但缺少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台账的名单
一、开封市:通许县
二、洛阳市:新安县、洛宁县、偃师市、西工区、涧西区、洛龙区、高新区
三、鹤壁市:浚县、淇县、鹤山区、淇滨区
四、三门峡市:陕县、卢氏
五、信阳市:商城县、浉河区
六、驻马店市:正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