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林业(农林)局:
现将《2009年度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及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林改办反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2009年度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及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保证林改工作质量,促进林改确权发证目标实现,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验收范围
全省所有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县(市、区)。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集体林明晰产权、落实主体情况。检查有改革任务的村是否将集体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通过各种经营形式落实到户、联户和其他经营实体,做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
(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情况。检查村级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全面反映村情民意;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实际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做到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群众反映的林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调查和答复,矛盾是否得到及时化解。
(三)林权申请登记、发证情况。林权权利人是否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记,林业主管部门受理林权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申请的依法办理,并予登记核发林权证,且做到林权权利人、地、证相符,表、图、册一致,相关资料(含电子资料)完整。
(四)林改机制落实及成效。检查各地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层层举办培训班,按规定落实林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省级下拨经费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市、县、乡镇是否安排了林改工作专项经费。
(五)林改档案管理情况。是否按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县级档林改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有专人专柜管理;乡、村、组原始资料是否收集完整、规范。
三、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采取各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全面自查,自查结果由当地林改领导小组审定,合格的向市提出验收申请,由各市统一上报省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进行抽查。
县(市、区)自查要覆盖所有有改革任务的村,省级抽查对各县(市、区)随机抽取20%的乡(镇),对被抽取的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开展全面检查。
省级抽查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一是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二是查阅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
三是到受检村调查,与农村基层干部和林农进行座谈,了解当地林改情况;检查林改工作程序是否合规,资料是否规范,合同手续是否齐全,人、地、证是否相符,图、表、册是否一致,林权纠纷是否调处;
四是对被抽查的村发放的林权证宗地面积、位置、林种、树种等进行现场抽查,确认林权明晰率和发证率是否达到要求;
五是查看村林改档案是否完整。村级林改档案包括:村(组)林改工作方案、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包括签到册、表决票)、村(组)集体林地现状摸底调查台帐(或表)及公示记录(照片)、村集体林地承包方案及勘界调查结果公示记录(照片)、承包合同。
四、检查结果评定
检查结果评定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定性评价主要是对被检村(组、地块)进行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林改方案(无会议记录、无村民或代表签字视为未召开会议);
(二)产权不明晰,四至不清楚,四邻未签字,未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三)林改工作程序不透明,改革结果未公示;
(四)在改革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林改档案。
在评定质量为合格的基础上,定量分析各地林改工作进度。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集体林明晰产权指标的计算:
林权明晰率=已明晰产权的集体林面积(指合格面积)/集体林面积×100%
(二)林权发证(或林改资料计算机录入情况)指标的计算:
林权证发证(或计算机录入)率=林权证已发(已录入)面积/已明晰产权的集体林面积(指合格面积)×100%
五、检查结果的使用
省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各省辖市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六、各省辖市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一)林权明晰率每低于目标任务5个百分点,扣1分;
(二)林权证发证(或计算机录入)率低于40%,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三)未按要求上报林改统计报表,每漏报一次扣0.2分;
(四)不能较好的收集报送林改信息,《河南林改信息》采用量位列后三名的,扣0.2分。
七、检查验收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履行检查验收程序,准确运用检查验收方法,保证抽检的数量和典型性;
(二)检查人员必须深入实地一线,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确保检查结论真实全面和客观公正;
(三)对检查中发现档案不齐全的村,检查组要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当地尽快完善档案;
(四)对受检县(市、区)弄虚作假、检查人员不负责任的,将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表
市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组) |
村(组)集体林地总面积: 亩,
已勘界明晰产权面积: 亩,宗地数: |
已颁发林权证发证(或计算机录入)面积: ,宗地数: ;已发林权证本数: 本;四至是否清楚: ,有无四邻签字: 。 |
村(组)有无集体林改革方案: ,方案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
有无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包括签到册、表决票): |
村(组)集体林地现状摸底调查台帐(或表)是否经过公示: ,有无公示记录(照片): ;
村(组)集体林地承包方案及勘界调查结果是否经过公示: ,有无公示记录(照片): |
是否签订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 |
林权纠纷: 件,面积 亩;其中:省际纠纷: 件,面积 亩;
市际纠纷: 件,面积 亩;
县际纠纷: 件,面积 亩。
已调处林权纠纷: 件, 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