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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厅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09-06-18 来源: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豫食安〔2009〕1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创建食品安全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食安〔2009〕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南省林业厅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河南省林业厅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河南省林业厅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质、土壤和大气环境的恶化及不合理的农药使用带来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在质量和食用的安全性上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传播及危害呈现出多发性和复杂性的特征。林业行业有关食品安全的一些政策、制度、体制及相关配套的检验、监测、标准体系滞后,制约着我省林业行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相关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及《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豫食安〔2009〕1号)和《河南省创建食品安全省工作方案》(豫食安〔2009〕2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我省林业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厅党组决定建立由丁荣耀副厅长为召集人,各有关处、站、中心、院为成员单位参加的省林业厅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性质
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林业厅有关处、站、中心、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省林业行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并会同其他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
召集人:丁荣耀 省林业厅副厅长
成 员:裴海潮 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站长
甘 雨 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
罗襄生 省林业厅科学技术处处长
刑铁牛 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卓卫华 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谭运德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书记
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和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林业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法规、政策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划,提交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受联席会议的委托,承担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裴海潮 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站长(兼)
副主任:杨智勇 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调研员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
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还将请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
三、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林产品(干果、木本粮油和木本药材)、森林食品(森林蔬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主要是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产地认定及监督管理,参与林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指导无公害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参与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野生植物的进出口监管工作;查处非法经营利用、运输、驯养繁殖、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
四、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研究确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对策;研究解决重大的林业行业食品安全问题;审议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划及有关专项法规或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等。
五、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要求,承担与各自业务职能相对应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负责经济林产品(干果、木本粮油和木本药材)、森林食品(森林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主要是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产地认定及监督管理,参与林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指导无公害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质量安全工作。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参与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野生植物的进出口监管工作;查处非法经营利用、运输、驯养繁殖、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有关野生动物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
省林业厅科学技术处负责组织经济林产品(干果、木本粮油和木本药材)、森林食品(森林蔬菜)规范种植的林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做好经济林病虫害林药防治的安全管理和林药生产使用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林药安全使用规范(标准)的制订和实施。
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行业食品加工和生产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工作。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受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林产品质量及产地环境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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