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09-06-15 来源: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6月至12月,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开展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将《河南省林业厅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林业系统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代表情况登记表
二○○九年六月三日
河南省林业厅
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建设适应现代林业要求的新型机关,按照省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决定继续开展以“建设为民行风,服务现代林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处室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目标,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我省林业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被评议对象为全省林业系统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此次评议重点为:一是加强对重点处(室)和重点岗位的评议。重点处(室)和重点岗位要虚心接收群众的评议,切实借助行风评议这个平台,改进作风、改善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对全省林业木材检查站的评议。全省林业部门要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木材检查站评选活动,活动由省林业厅林政处牵头,要本着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年底林政部门要评选推荐一批群众满意的木材检查站报省政府表彰。
三、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林业政策情况;(2)办事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1.动员部署。按照全省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林业部门要明确评议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评议动员,安排布置评议工作。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要将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工作机构的联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6月16日18时前报省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2.选聘、培训评议代表。省辖市和县级林业部门要聘请3名以上的评议代表(选聘的评议代表不能与当地政府纠风办聘请的评议代表交叉重复),并积极组织好评议代表的培训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各单位要明确1名评议代表。各地各单位要把评议代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于6月16日18时前报省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3.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我省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开展以“村镇绿化”为主题的扶持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该项活动由省林业厅植树造林处牵头,纪检部门配合,要着眼长远、搞好规划、加大投入、加快速度、务求实效,努力提高村镇绿化率,大力美化村镇面貌,不断营造村镇良好环境,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
4.征求意见建议。一是省林业厅按照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在认真组织参加全省的政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全省林业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工作,统一印制300份征求意见建议表,投放到省直有关单位和全省林业系统。此外,还将以聘请群众评议代表、设立评议意见箱、评议电话(0371-65801783)、评议电子信箱(hangfpyb@hnly.gov.cn)等形式收集意见。各市、县林业部门要在协调组织好上级布置征求意见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本市、县林业部门的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省辖市林业(农林)局要在市直单位和所辖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不少于200份;县级林业部门要在县(市、区)直单位和乡、村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不少于200份。二是全省林业系统有关业务部门都要逐级派出评议代表或机关干部到业务对口单位,深入基层,面向社会走访群众,听取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实施阶段(6月21日至10月31日)
1.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各方面反馈过来的群众意见建议,由省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汇总分解后,按照相关职责分别交有关处室或省辖市林业部门调查落实和整改。
2.开展评议。(1)各级林业部门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在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重点处室(岗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各级林业部门组织评议代表深入群众开展评议,直接收集、掌握群众意见建议。(3)各级林业部门通过收集意见、评议等活动,积极宣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工作成果。
3.整改问题。(1)对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进行深入调查和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并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2)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省辖市林业部门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单位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整改、建章立制情况。(3)对在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严肃查处,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4)各级林业部门和有关处室局、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向省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上报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成果。
4.问卷测评。省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20万份问卷测评,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好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广泛参加测评,按照省、市纠风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参加测评并收回答题卡。同时,认真完成上级林业部门指定的测评有关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各省辖市林业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和单位于11月5日前向省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报送2009年度评议工作评议材料合订本,合订本内容主要包括:2009年度评议工作方案、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情况、整改报告以及评议工作总结等内容;2009年重点处(室)和重点岗位评议工作方案和总结;2009年度主题实践活动报告、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省林业厅于11月10日前向省纠风办报送2009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及相关评议材料的合订本。
五、评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省林业厅统一领导全省林业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抽专人组成林业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机关南楼408房间,办公电话:0371-65801783,0371-65908112,传真:0371-65907635),负责全省林业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具体工作。驻厅纪检监察机构按职能协助厅党组抓好政风行风评议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各级林业部门也要组成相应机构,组织领导本地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林政部门和造林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和“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抓好木材检查站评选和村镇绿化工作。负责评议组织协调工作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评议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省林业系统一定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评议工作向深层次延伸,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解决那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切实落实整改责任,促进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整改和配合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以对林业行风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在这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因为不负责任影响整改任务完成,影响全省林业行风评议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