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省厅关于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河南省碳汇造林项目申报备选县的通知(豫林项[2009]165号)下达之后,部分县(市、区)通过不同途径向省厅询问申报备选县的情况。为了方便各省辖市严格按通知要求申报,提高备选县质量和工作透明度,现将我省2012年后可供使用造林的各地类基础面积(国土厅公布的地籍基础数据)予以公示。请各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认真核对,严格按通知要求标准上报,如有疑议,请与省厅计财处、产业中心联系。
附件:河南省2012年后可造林面积表
河南省林业厅计财处、产业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河南省2012年后可造林面积公示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09-0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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