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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林 业 厅关于开展2005--2008年度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09-04-13 来源:
郑州、洛阳、新乡、许昌、三门峡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09年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农发办将对我省2005—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我省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由国家林业局批复下达的2005—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项目建设情况。核查批复的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计划和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投资完成情况。核查总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资金)计划的到位情况,重点是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拨付时间,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三)项目建设成效。项目建成后是否达到国家批复的各项效益指标要求,有无还款保障。
(四)项目建成后管护情况。工程建成后的管护情况,管护资金来源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管理机构。包括技术力量配备、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情况及档案资料的管理等等。
三、检查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采取地方自验与国家抽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有关省辖市林业局要根据验收范围和内容,积极开展项目自查、自验工作,省厅计财处联合省种苗站将于5月5日-15日对2005至2008年的9个经济林和花卉项目进行检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发办将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四、检查验收要求
(一)各有关省辖市要认真组织自查、自验工作,并编写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竣工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同时填报《国家林业局2005-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竣工项目验收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详见附件1-3,电子文档到河南林业信息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二)市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形成书面资金使用评价与分析报告。
(三)请务必于4月25日前将验收总结报告、资金使用评价与分析报告、统计表各2份上报省林业厅。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hnlyycj@163.com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验收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检查验收找出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验收工作按进度如期完成。
联系人:袁彩菊
联系电话:0371-65956021

附件:附表(1.国家林业局2005—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竣工项目资金情况表 2.国家林业局2005—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竣工项目各类工程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表 3.国家林业局2005-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竣工项目效益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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