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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09 年林业生态省建设生态工程造林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08-12-19 来源: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根据厅领导的意见,2009 年林业生态省造林计划按生态省规划总任务的 25%安排。我们在各市、县上报规划任务 25% 表格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安排的国家重点工程和外资造林以及各县规划的各个工程的总任务,综合平衡后确定了各地的2009 年林业生态省建设生态工程造林计划,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洛阳、三门峡、济源、濮阳4 市可以增加造林面积,但必须在规划的范围以内。


二、除上述4市以外的 14 个市对表中的任务进行确认,未经厅计财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若想增加造林面积可另报追加计划(必须在规划的范围以内),待国家造林计划下达后省厅将根据情况再定。


三、表格加盖省辖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12月22 日前上报厅计财处,若有调整的,还要报电子文档。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厅计财处联系。联系人:光增云、王清宪,联系电话:65906501、65926301, 电子信箱guangzengyun@126.com


附表:2009 年林业生态省建设生态工程造林计划表



计 财 处


二 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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