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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林业厅预算公开说明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8-03-06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省林业厅概况

    一、省林业厅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林业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省林业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省林业厅概况

  一、省林业厅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省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参与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林业厅预算单位构成

  省林业厅预算包括厅机关本级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省林业厅机关内设12个处室,归口预算管理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省林业厅机关、省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省林业技术推广站、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全供事业单位7个(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职业学院、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省森林航空消防站、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省林业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林业厅2018年收入总计22544万元,支出总计225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9.2万元,增加2%。

主要原因:年度预算内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工资福利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林业厅2018年收入合计22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71.2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276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912.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林业厅2018年支出合计22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4万元,占56%;项目支出9990.6万元,占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林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87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12.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林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8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动员经费18.5万,占0.1%;教育及培训经费4895.5万元,占27.4%;林业科技服务经费43万元,占0.2%;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9328.8万元,占52.2%;住房保障类支出694.1万元,占3.9%;林业防灾减灾类资金468.4万元,占2.6%;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及其他林业支出2422.9万元,占13.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林业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3.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6.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和2017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5.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政策,按标准核定公务用车及费用定额,杜绝超标准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3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外资项目造林检查验收、第十八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的承办及公务接待工作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林业厅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58.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省林业厅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0.6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省林业厅共组织对森林资源培育一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1287万元。2018年,我厅拟组织对营造林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40000万元(包括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营造林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省林业厅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省林业厅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四项,主要是:森林资源培育项目65795.7万元、森林资源管护项目6210.7万元、林业产业发展项目2954万元等、生态保护体系项目4432万元;我厅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林业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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