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解放区林业水利有批准权吗? |
咨询时间 | 2017-12-27 |
内容 | 据我了解,加禾屯村南有一百多亩洋第树松村,是以墓地空间为主,由于水厂占地需要砍伐这片树林、刚开始砍遇到林业公安反对、要求出示砍伐证。一个多月来砍伐证一直沒批下来、有人说这样大的面积必须省林业才有批准权,一个付市长正在省里办理。今天忽然村里在南地帖了个告示、说是由区林业部批准对这片林地砍伐、砍伐证叫去拿没拿回来。现在拿沒拿到我不知道。我对砍伐权不了解,想咨询一下合不合法? |
答复信息 | |
答复内容 | 卢延彪同志: 您在网络上“关于解放区林业水利有批准权吗”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因此,解放区农林水利局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有权批准采伐林木。 |
答复单位 | 河南省林业厅 |
办理时间 | 2018-01-09 |
解放区林业水利有批准权吗?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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