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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营造林资金的补助问题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7-01-09 来源:
详细信息
标题关于2016年营造林资金的补助问题
内容关于2016年营造林资金的补助问题省林业厅:
我市舞钢市林业局,现在就造林资金一事需请示上级领导,请于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一下,谢谢!  
2016年的造林已结束,也已验收,现在需要给群众兑付资金,而资金文的补助说明,指向不明,比如2015年追加2016年的造林(省级)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如果是200元/亩的话,我们无法兑现,同样两块地,同年度造林,标准不一样。还有就是资金的具体分类和指向也不明,资金总量我们也对不上(按照资金文的补助标准算),不知道该用哪个资金文兑付。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舞钢市林业局李慧丽:
你提出的有关造林资金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豫政[2016]22号)规定,2016年省级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营造林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对国家和省级工程给予1:1配套补贴,国家和省级工程人工造林每亩补贴400元或500元(中央财政每亩补贴300元的项目执行500元标准,其余执行400元标准),中幼林抚育与低质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200元或220元(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20元的项目执行220元标准,其余执行200元标准),封山育林每亩补贴100元或120元(中央财政每亩补贴70元的项目执行120元标准,其余执行100元标准)。
二、对2015年度下达的营造林计划,当年没有完成,但2016年补充完成的面积,按照2015年度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助,不执行2016年补助标准。
三、对不同地块补助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应参照上述方法解决。
四、对资金的具体分类和资金总量测算的有关问题,可进一步咨询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电话:(0371)65956021
答复单位河南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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